讯(记者马爽)12月2日晚间,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为满足菜籽油、菜籽粕、花生仁期货及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郑州商品交易所拟修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粕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