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本报讯6月30日,郑商所发布公告称,一名客户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郑商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交易3个月的监管措施。(鲍仁)

  本报讯6月30日,郑商所发布公告称,一名客户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郑商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交易3个月的监管措施。(鲍仁)

关于作者: 博易大师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