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6月24日消息,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8部规章、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利于完善期货业监管。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期货和衍生品法。证监会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立足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全面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调整衍生品市场,着眼于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
“证监会高度重视期货和衍生品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本着‘成熟一批、及时修改一批’的原则,进行系统性的专项清理。”证监会表示,本次拟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按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证监会介绍,本次拟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增加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为上位法依据,取消对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完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要求等。
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方面,主要包括调整证券公司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准入方式等。
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监会决定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为了保证这些规章、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与期货和衍生品法相一致。”物产中大(600704)期货副总经理景川说,期货和衍生品法施行在即,做好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有利于发挥该法促进期货和衍生品行业规范发展的作用,推动期货行业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