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基本法”正式施行。《》诚邀中国五大期货交易所,共同探讨在贯彻落实本法过程中开展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同时聊一聊如何着眼全局、勇于开拓,牢牢抓住本法出台机遇,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1日起,万众瞩目的“里程碑式”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该法补齐了我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短板”,为促进规范行业和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市场功能发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在参与本法修立、推进落地等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对此,《》诚邀中国五大期货交易所,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广期所”),共同探讨期货市场在贯彻落实本法过程中开展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并且如何着眼全局、勇于开拓,牢牢抓住本法出台机遇,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驾护航,补齐市场法治拼图
我国期货市场30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期货市场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功能,在我国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上期所:
主要体现在对行业自身及对行业服务对象两个层面。在行业层面,本法作为行业基本法的出台,标志着经过30多年发展,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得到各界认可,为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市场各方有了明晰的指导规范。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法的出台有助于各方更好地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在行业服务对象层面,一是明确了套期保值的定义,为参与套期保值的企业提供明确指引。二是明确了衍生品交易的定义,确立了单一主协议、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市场基础制度,为广大中外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提供了行为参考。三是规定中央对手方、履约保障制度,明确跨境监管合作等,让国际投资者和大机构吃下合规“定心丸”。四是规定了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注册、完善了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开展行销活动的管理规则,为中国期货市场导入新的经营模式,引入新的投资者族群。本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吸引更多样化、国际化的境内外各类交易主体参与中国期货市场的价格形成,反映供需信息,并有更多生产、销售、加工、贸易者将形成的价格广泛用作贸易基准价格。
郑商所:
本法解决了长久以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规则层级较低的问题,补足了中央对手方、结算最终性、单一协议原则、终止净额结算等相关金融、民事基本制度,夯实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法治基础。同时,将场外衍生品交易纳入了调整范围,将单一协议原则、终止净额结算、履约保障、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的基础制度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为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行稳致远提供了扎实的法律依据。
大商所:
本法夯实了期货行业的法治基础,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补齐了资本市场立法的最后一块拼图,使期货行业发展步入了法治化新阶段,增强了行业发展信心。在具体条文中,期货和衍生品法将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以“一户一码”和实名制为基础的“穿透式”监管制度、先收钱后交易的保证金机制、“五位一体”监管体系等符合我国期货市场特征和规律且行之有效的制度经验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更彰显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自信。
中金所:
本法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根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系统全面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有助于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市场功能更好发挥,提升期货市场国际化水平,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广期所:
期货和衍生品法肯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重要功能,为市场有效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前进方向,为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注入强大动力,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本法为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市场改革创新发展将迎来新的篇章。
统一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工作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实施,成为宣传期货市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功能和价值的契机。本法出台后,五大期货交易所积极推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本法。
上期所高度重视,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全所展开学习,邀请证监会参与立法的相关领导为全体员工培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领会立法精神,掌握各项制度内涵,尽快将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度优势转换为交易所创新发展的动能;同时,上期所还重点围绕产业客户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比如,与中铝集团联合举办期货和衍生品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期货与风险管理专题系列培训”线上直播,以推动更多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等。
郑商所高度重视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等各项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安排,及时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向全体员工就学习贯彻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专题宣讲,并积极部署期货和衍生品法学习、宣传和贯彻等相关工作:邀请证监会参与立法的相关专家、郑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为全体员工作培训,并开展学习情况的考核活动。制作系列宣传漫画,出版《“漫”话期货和衍生品法》,以生动有趣、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和讲解法律。在官方社交平台开展线上知识竞赛,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累计近万人次参与答题。设立“期货和衍生品法”普法专栏,持续开展普法和法律研究。参加相关行业论坛、会议,为产业客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讲解和培训期货和衍生品法等。
大商所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的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开展了系列期货和衍生品法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营造期货市场良好法治氛围。一方面,加强内部学习贯彻。大商所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推动形成知法懂法用法热潮。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法解读”专题讲座,为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冉华发表《<期货和衍生品法>开启期货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新篇章》等文章。此外,大商所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介发布相关宣传材料,推出“法律会客室”、“期货和衍生品法专题系列讲座”等专题视频,从立法宗旨、市场监管、结算交割、交易者保护等多个角度,对期货和衍生品法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解读。
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中金所积极抢抓新法颁布后社会关注度高的窗口期,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普法活动,比如:围绕期货和衍生品法原创一批投教作品,录制系列宣讲微视频,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扩大宣传投放范围;通过多种形式走进银行、资管、基金等机构和期货公司会员,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法律研讨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新法进校园等。通过这些活动,积极促进全社会认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推动产业客户参与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广期所的筹建与品种上市筹备,恰逢期货和衍生品法的颁布和实施。广期所在发展定位、产品体系、规则体系等战略规划层面,积极筹划对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对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进一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300959)多种形式、发挥内外部专家力量,持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凝聚为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而努力的力量。此外,在证监会部署和安排下,广期所积极参与期货和衍生品法配套文件的全面梳理和意见征集,扎实做好业务规则的对照梳理和衔接安排,为年内上市品种后依法履行自律管理职能,压实一线监管责任筑牢规范基础。
谋篇布局,全面梳理规则体系
为积极配合证监会做好与期货和衍生品法相配套法规制度体系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工作,交易所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框架下,对自律规则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梳理和修订,保证自律规则与新法衔接。
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五大期货交易所结合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规定,提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配套法规制度体系“立、改、废、释”的整体意见建议;积极参加相关规章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回复监管部门的调研问题,提供行业情况、法律研究等参考资料,并针对重要制度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规定,及时开展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梳理和修订工作,为自律规则与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其配套监管制度的有序衔接做好准备。
例如,为严格贯彻证监会关于“期货交易场所修订自律规则,尽快完善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法治体系”的工作要求,5月起,大商所从章程、交易规则、业务办法等方面对自律规则体系修改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性梳理,确保修改后的自律规则真正体现期货和衍生品法在发展理念、监管思路等方面的立法精髓。
此外,广期所从有利于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兼顾自身业务特点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在自律规则方面,广期所已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和《交易管理办法》等19项业务规则,基本建立了满足开业运营需要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在此过程中,恰逢期货和衍生品法颁布,广期所对照法律,逐条梳理各自律规则,确保内容与法律无实质冲突,例如《会员管理办法》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条将申请期货公司会员的注册资本要求定为“不低于1亿元”,成为国内首家实行此条款的交易所。
凝心聚力,多措提升监管效能
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是一个规则导向的市场,交易所作为市场组织者、一线监管者,将继续认真学习领会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精神,贯彻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稳定主体预期、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打造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市场。
上期所在建制度方面,不断改进规则制度和合约设计,多措并举实现更多品种国际化,提供更加贴近全球客户需求的风险管理工具,拓展各类客户参与期货市场的深度,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制度机制,稳步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在不干预方面,加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建设,同时不断提升监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在市场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减少不必要的管制,稳定各方预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在零容忍方面,加强宏观形势的跟踪研判,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安排,不断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监管的有效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生态。
郑商所将牢牢抓住法律出台带来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主线,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三大功能,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要,持续丰富和完善产品工具供给。大力发展场外衍生品和期现结合业务,推动场内外协调发展,持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深度和广度。稳步扩大对外开放,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稳妥审慎推进QFII/RQFII参与,研究引入境外特殊参与者,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对外开放水平。持续做好交易者教育和市场培育各项工作,扎实做好交易者保护工作。持续丰富监管工具箱,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郑州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大商所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从如下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完善交易所规则制度体系,为市场自律监管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充分的制度供给,持续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加快产品创新,形成大宗商品与中小宗商品分别定位、传统品种与新兴品种共同布局、实物交割与现金结算同步推进的高质量产品供给格局。提升产业参与深度,以产业链需求为导向,推动更多产业企业参与交易定价,进一步增强产业定价影响力。强化场外市场规范建设,加快推进“一圈两中心”建设,助力场内外市场协同发展。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期货、期权成为特定品种,不断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在全球贸易中的影响力。充分履行自律监管责任,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中金所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工作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监管理念,不断巩固和加强金融期货市场法治建设,完善业务规则体系,全力配合做好配套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全面梳理修订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提升制度规则供给水平,增强规则体系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对市场需求的适应性,严格落实依法治市、依规治市理念要求,切实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不断加强期货交易者教育与市场培育,为宣传好、普及好、贯彻好、执行好期货和衍生品法贡献“中金所力量”,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期所将从如下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持续推进碳排放权、电力等重要战略品种的研究,加快推进硅、锂、铂、钯、稀土等新能源金属的上市,开发商品系列指数期货、期权产品,同时做好钴、锰、氢能等储备品种研究,覆盖光伏、储能、绿色能源等新发展领域,全面深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经济低碳转型的积极作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立足防范市场风险,依法履行自律管理职能,压实一线监管责任,从严把控工业硅等品种的风险控制制度设计,确保工业硅品种的平稳上市和市场稳定运行。探索创新开放路径,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借助“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优势,通过上市国际互挂类品种以及在咖啡、高粱、籼米等特色品种上创新制度等方式。此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首个品种的上市工作,工业硅品种已进入上市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