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郑商所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Less than a minute to read 本报讯6月30日,郑商所发布公告称,一名客户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郑商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交易3个月的监管措施。(鲍仁) 博易大师 2022年7月1日 Share Share : Share : Share :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