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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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动态监测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变动情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在《新产业300832)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定基指数方法测算了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并修订了历史指数数据。结果显示,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以2014年为100)为598.8,比上年增长35.4%。2021年,各项分类指数与上年相比均有提升,其中,网络经济指数增长最快,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最大。

  一、网络经济指数。2021年,网络经济指数为1963.6,比上年增长48.4%,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81.9%。

  二、经济活力指数。2021年,经济活力指数为393.1,比上年增长18.8%,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8.0%。

  三、创新驱动指数。2021年,创新驱动指数为293.5,比上年增长20.5%,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6.4%。

  四、知识能力指数。2021年,知识能力指数为182.7,比上年增长11.6%,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2.4%。

  五、转型升级指数。2021年,转型升级指数为160.9,比上年增长7.0%,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1.3%。

  2017-2021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及分类指数(2014年=100)

  2017-2021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类指数及其增速

指标名称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指数值

增速(%)

指数值

增速(%)

指数值

增速(%)

指数值

增速(%)

指数值

增速(%)

经济发展新

动能指数

191.1

30.2

258.1

35.1

325.5

26.1

442.4

35.9

598.8

35.4

经济活力

198.9

21.9

234.0

17.6

276.0

17.9

330.9

19.9

393.1

18.8

创新驱动

143.8

13.6

174.8

21.6

202.4

15.8

243.6

20.4

293.5

20.5

网络经济

362.3

81.1

601.6

66.1

854.9

42.1

1323.5

54.8

1963.6

48.4

转型升级

122.1

2.3

144.1

18.0

145.6

1.0

150.4

3.3

160.9

7.0

知识能力

128.5

2.7

135.9

5.8

148.8

9.5

163.7

10.0

182.7

11.6

注:2021年部分指标根据当年初步数或预计数测算。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历史数据根据各指标最终核定数作相应调整。

  附件: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统计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

  一、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统计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指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三新”)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分类指数

权重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知识能力指数

0.2

1

经济活动人口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

%

2

“四上”企业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

3

非信息部门信息人员比重

%

4

每万名就业人员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

人年

经济活力指数

0.2

1

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

万户

2

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

3

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单位数

4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亿美元

5

快递业务量

亿件

6

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

%

创新驱动指数

0.2

1

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

%

2

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支出比重

%

3

企业R&D经费

亿元

4

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累计毕业企业数

5

每万名R&D人员专利授权数

6

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

亿元

网络经济指数

0.2

1

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

万户

2

移动互联网用户数

万户

3

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

亿GB

4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

万亿元

5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

万亿元

6

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

7

网购替代率

%

转型升级指数

0.2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3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数量

4

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四上”企业占比

%

5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

%

6

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二、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测算方法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利用“三新”调查基础数据,采用线性加权的综合评价方法构建而成的复合指数,用来反映经济新动能发展的趋势和进程。为更好反映新动能的长期变化趋势,动态监测新动能的聚集过程,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测算方法为定基法,即以2014年为基期,指数值表示报告期与2014年相比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变化趋势。具体步骤如下:

  1.基础指标的标准化

  基础指标的标准化处理为:

  其中,

  

  对应的指数,

  为报告期值,

  为基期值,本报告中指数选择的基期为2014年,即以2014年为100进行计算。

  2.分类指数的计算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的分类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

  

  的权数,

  为第

  个分类指数值,

  为第

  个类别中第1个基础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序数,

  为第

  个类别中最后1个基础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序数。

  3.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其中,NEI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

  为分类指数

  的权数。

  4.分类指数对总指数增长贡献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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