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王俊岭)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16日发布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扩大套期保值申请主体范围、明确套保持仓额度申请方式、延长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截止时间、加强套保交易监管等4个方面。
据了解,套期保值也叫对冲交易,即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数量相当但交易地位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可帮助实体经济企业抵御采购或销售中的价格波动风险。此次修改明确,除产业企业外,为产业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机构也可以申请套保交易资格和额度。这有利于拓宽产业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渠道和方式,更好地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延长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申请截止时间,将提升参与便利性。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的出发点是通过更为明确细致的业务办法为产业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管理提供更多便利。下一步,大商所将持续做好规则优化工作,不断使相关规则制度与市场发展的现实需求相匹配,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